2008年9月26日

國民年金資格認定

昨天看了勞保局關於國民年金的規定後,我反應了一些問題。


問題:我已經嫁到國外,也長時間都在國外


回答:只要戶籍在台灣都要參加國民年金


國民年金還是強制性的,10/1開始你不需要去辦裡手續,政府單位透過資料庫會直接將符合資格的人都直接加入。


費用1個月670多元2個月收一次,帳單會寄到你在台灣的通訊住址,也可以在勞保局-國民年金網頁列印轉帳代繳表單,在拿著表單到銀行或郵局辦理自動繳費的作業。


國民年金=存退休金~~可是我真的覺得我不需要在台灣存退休金啊!


真的讓我覺得~~用平民百姓的錢在補阿扁挖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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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7補充:




2008-9-29詢問


國民年金投保資格


1.我已定居香港


2.本身沒有收入


3.台灣戶籍入只有自己一個人的名字


4.台灣住所是父親的名字


沒收入沒住在台灣還要我繳錢,我覺得我沒必要加入國民年金,也沒必要因為國民年金就叫我在台灣除籍吧!


 


2008-9-30勞保局回覆回覆


您好:
謝謝您的來信,有關"國民年金投保資格"問題現已轉由業務主管單位處理中,本局將儘快回覆。

2008-10-10 我再次追問事件


 


2008-10-15勞保局回覆


一、971010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國民年金97101開辦,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的國民,如未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軍保退伍給付,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在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或軍保的期間,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未曾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
   
(二)在9811勞保年金制度實施前,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
   
(三)在9811勞保年金制度實施以後,至國民年金法施行後15年內,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且勞保年資未達15年者。
   
您結婚後定居在國外,如在國內已未設籍,則非國民年金納保對象;但如仍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上開規定,則仍需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三、國民年金相關法條及說明請於本局網站(http//www.bli.gov.tw/)中查詢參考;或電本局(0223961266分機6126,當為您詳細解答。


3 則留言:

  1. 閒妻您好
    今天為也為了國民年金傷腦金耶
    因為家人打電話問我要不要繳~但我嫁到國外~國外也有繳年金
    想請問您~到最後國保局怎麼回覆您呢?
    您會缴嗎? 感 謝
     
    [版主回覆01/15/2009 11:02:15]國民年金的問題, 基本上 他是柔性強制, 所以不繳政府也無法有罰則, 只是哪天你突然想加入, 就得要補繳你未繳的費用+利息.. 例如你有15年沒繳 那你只要補繳10年的費用+利息 就可以有國民年金了.. 詳情可以上國民年金的網站。
    這是朋友告訴我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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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閒妻sandy 謝謝你的回覆~ 跟我看到別人的答案是一樣的
    我還在考慮要不要繳呢~ 因為我住日本~老公公司也有幫我保國民年金~
    老公說台灣繳也ok~ 但是我想要繳到六十五歲耶 都不知道我可不可以活那麼久??
    [版主回覆01/15/2009 20:57:36]我是不打算繳。
    自付保費減免資格:未達當年最低生活費1.5倍可申請減免只需繳337元。
    記得要申請通過才可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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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您好,請教您說的 "
    自付保費減免資格:未達當年最低生活費1.5倍可申請減免只需繳337元。
    記得要申請通過才可以喔!
    "
    不懂是怎樣的情況可以申請減免?
    [版主回覆02/25/2011 09:32:25]建議您上網查詢或電話詢問會比較清楚,政府的規定也蠻常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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