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1日

香港辦證-入境許可證



往年的習慣在跨年的時候會將手上所有證件做一次檢查,今年跨年的時候在台灣過加上有其他事在忙就忘了做這個動作。

回到香港也沒有想到要做確認的動作,3/8準備跟老公一起回中山,前一晚準備證件時隨手翻看才發現~我的香港入境許可證竟然過期了,而且還過期快1個月,聽過其他過期辦證的台婆被海關官員刁難,我好怕喔!老公又不能陪我去,自己的廣東話又很爛,到時如果被唸也只能默默承受了。

3/9一早9點多到達灣仔入境處先到2樓詢問確認了該填什麼表單,我用國語詢問的喔!他們都聽的懂啦!

那位先生看了我的證件後說:過期了

我:因為人在台灣沒注意到過期了

之後他拿了2份表單叫我到5樓辦理

到5樓後我看了一下ID931我已經在家從入境處的網頁下載下來也填好了,把另外一張ID405填好後將表單交到收件處連同入境許可證、居留簽證、香港身分證、台灣護照(以上皆為影本)一張照片及入境許可證正本、台灣護照正本,之後小姐給我一張號碼單B56.57讓我到9~14號窗口等待叫號。

輪到我時官員跟我要了香港身分證核對資料,還讓我補充表單上未填到的地方,都沒問題後讓我一週後再去取件。

整個辦證過程非常平順一點也沒有被刁或被唸也沒有被要求寫報告~真幸運,約花了1個多小時就完成了整個過程,很快很迅速ㄟ。



就是這本證件過期

入境許可證分為1年多次($港幣325元)及3年多次($港幣650元)



本子過期但是裡面的簽證還沒過期

入境處再批簽證的時候不會因為入境許可證的有限年限而決定批給幾年的簽證,卻會因為護照的年限而決定批給幾年。

在此要提醒新台灣移民在辦證的時候第一年最好選擇1年多次入境許可證,因為第一次申請簽證都只會批給一年,第2次跟第3次都是3年(每次辦證時你的護照期限都有大於3年才行),我一開始沒想到這點只想辦3年可以久一點再去換。

像我這次本子過期但是簽證沒過期,除了換一本新的入境許可證還要再把舊的簽證貼到新辦的入境許可證上,這樣就必須再交一次簽證費($港幣160元),明年簽證到期我要再辦延期居留簽證就又要再花一筆簽證費。

7年的居留期應該是:(7年之後就可以申請永久居民了)

多次入境許可證-- 1年 3年 3年

居留簽證-- 1年 3年 3年(正常情形下是這樣的)

而我就多花了一次簽證費~大家了嗎?



更換多次入境許可證要填哪些表單ㄋ?

ID931(上面那張照片)

ID405 旅行證件加蓋簽注申請表

http://www.immd.gov.hk/chtml/public_7.htm 入境處公用表格



3/16補充取證過程

帶著辦證當天給的通知單~上面有取證日期、時間、到何處取證

帶著舊的多次入境許可證跟台灣護照

依照指示到5樓24號窗口~將取證通知單跟舊的入境證放入指定窗口~等待呼喚

官員呼喚到指定窗口~核對新證件的資料~簽名

到26~29號窗口等候呼喚~交錢取證(取證件時會要求查看台灣護照)

以上過程我約花了40分鐘時間完成


3 則留言:

  1. 哎呀~我應該可以提醒你的,我們的到期日只差一個月,我都有記得說~
    只是因為我今年沒打算要辦了,也就沒想到要提醒你~下次我會記得。。呵呵
    不過看起來辦事的效率和態度變好了耶,香港果然還是文明的地方啦!
    你寫的很清楚哦,相信能幫到很多人~
    [版主回覆03/12/2009 11:32:58]經驗分享
    你常呆在大陸回鄉證對你來說超重要
    也可省了台胞證根簽證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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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哎呦.. 我要小心這個, 馬上去檢查, 我簽証是到10/24, 本子是10/31, 到時要記得快去辦.
    我超會忘記事情的, 我不想再被香港政府碎碎念
    [版主回覆03/12/2009 11:31:17]同一年嗎?
    如果是~你就辦簽證的時候一起辦比較方便
    到期前2週就要送件辦理這樣的時間比較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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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好:
    我看到你的部落格,我想我現在更慘@@!!
    我先生是香港人,我們在台灣結婚一直住台灣.現在因老公工作關係6/2我們搬回香港,
    因為要長期居留香港所以要申請我的身份在辦的過程弄的昏頭轉向,灣仔入境處又到處
    是人,每個人說的不一樣跑上跑下樓的@@!!
    我大約4,5月份開始準備辦申請香港身份的事情,5月底時我老公就去香港入境處面談過了,
    他請我們再補兩份文件就OK了@@!!
    6/2我們舉家就移民到香港,先要處理新房子裝潢和一些瑣碎的事物,要補的文件6月中我們
    才拿到送去入境處,雖然拖一點時間現在就等著申請身份的通知下來,因為我這次6/2來是用
    觀光簽證一個月的時間,想說可能這個期間我的申請會下來,但是大約來了2個禮拜左右我小姑
    帶我去趟深圳玩,之後我老公想說就快到一個月還有很多事要弄,就帶我去灣仔入境處幫我再辦
    延期,結果等了好久總算輪到我們,一位女的移民官員告訴我們因為我有去一趟大陸,所以我再回
    香港只能待七天,結果不但沒等到一個月完畢,還提早要回台灣,跟她解釋我們已移民到香港也買
    房子而且我也需要處理很多家中的事,但她告訴我們這不是問題,除非有重大疾病等,而且她也看
    過我的電腦資料也知道我正在申請身份,所以她建議我先回台灣再等兩個禮拜的時間等申請下來
    再拿我申請的進來(問題真的只要等兩個禮拜嗎?家都移過去,我現在回來都寄人籬下)
    ,她說如果我這次出境一下又馬上再回來也只是耽誤我申請的時間,那也就是說我有家歸不得,
    難道說我人在香港等申請下來不行嗎?一定要在台灣等嗎?
     
    [版主回覆07/10/2009 13:45:33]不知該如何回妳?每個移民官的做事方法不同,聽了不少其他台婆抱怨。
    觀光簽證一個月是讓你可以在香港最多呆一個月時間(這應該算一次性的簽證),但是你中間出境後那個簽證就沒效了吧!用台胞證進香港只能停留7天。
    我當初是辦一年多次港簽一直用到身分證拿到,這中間就14天出境一次,去大陸去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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